关于公安备案的通知!

通知要求:

     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规定,请各单位到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备案;对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公安部备案平台地址:www.beian.gov.cn  

备案对象:只有在工信部取得备案号的网站需要到进行公安备案。(境外主机暂时不报备。)

备案流程帮助:http://www.west.cn/faq/list.asp?unid=1137

咨询电话:028-86263960-6


成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 & 西部数码

2016. 6. 22.